事业单位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保洁员

2024-11-27 14:12:31

因工作需要,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一名,主要从事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保洁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可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7.烈属。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后合同一年一签,期限3-5年。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报名地点: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104室

1.报名时间: 上午8:30 -11:0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电话:4213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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