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收见习幼儿教师公告
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收见习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保育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编外见习幼儿教师12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师12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收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和16-24岁失业青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岗位条件
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具有较强的工作主动性。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表格材料提交至邮箱109627965@qq.com
联系电话:0794-8262312,联系人:董老师。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2)教师资格证
(3)《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收见习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报名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等。
(四)见习招收
面试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四、见习待遇
1.招收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期限为5个月。
2.正式见习生活费为2600元/月,见习期间,不交五险一金,会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见习的,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附件:《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收见习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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