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25-02-11 08:58:31

因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数量

1、汽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负责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及卫生清洁;

4.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持驾驶C证,能适应特殊情况下应急出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需值晚班,年龄50周岁以下;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或驾驶A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6)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jafyzzb@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无犯罪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招聘方式: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汽车驾驶员工资标准参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执行。

五、人员管理办法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我单位与晋安区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晋安区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591-38122670

联系邮箱:jafyzzb@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附:晋安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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