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港口公安分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要求:
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纪律观念强;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接受现场报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70号港口公安分局办公楼212室,现场填写《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底色不限);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资料扫描件;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等)。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确定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包括法律、政治时事类综合基础知识等,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测时间、地点将电话另行通知。因报考人个人通讯原因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测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条件执行,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分为达标与不达标,不达标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录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七、聘用
八、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辅警岗位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收入在8.2万-11.2万之间。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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