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报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3名工作人员公告!大部分入编!含网信办,统战部,教育局等
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8人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35人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40人公告
新疆理工学院 2025 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5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高校招聘16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3、2024年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5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二)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六)国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参加“特岗教师”等类型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
(八)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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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至4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微信扫描下方报名“涌克来”二维码进行注册,完善个人简历后在小程序内点击“更
多”选项,进入“专项招聘”模块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仅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考核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或线下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2025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2023、2024年高校毕业生无需签订)。
考核(考试)具体方式、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此次招聘。
(三)体检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时取得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年、2024年、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此次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对报名考生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
(二)调剂聘用。对参加本次招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被聘用的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可在核定岗位计划内,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择优推荐到其他招聘单位双向选择,考核通过后调剂聘用。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进行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监督电话:0990-6223292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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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结合二附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54年,历经70年的发展和建设,坚持以“厚德、精医、仁爱、奉献”为院训,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宗旨,建成以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为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15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14个学科博士培养点,27个学科硕士培养点,1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拥有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等3个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新疆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3个自治区级医学中心,新疆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等4个校级医疗中心。国家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辅导类”项目、自治区列为重点项目。
现有教职工121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名老中医1人,白求恩式好医生1人,国家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突出贡献工作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天池英才”特聘专家11人,“天山英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山创新团队1个,“天山英才”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1人,中青年骨干14人,“小组团”援疆团队6个。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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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8.应聘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
生的人员。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点击查看)。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部分岗位)、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6日--3月21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5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2025年3月21日19:30前提交完成。
4.报名材料:
(1)考察表原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点击查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原工作单位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执业资格、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5)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带U盘拷贝电子版即可)。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专业参照目录: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研究生学历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时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6),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020010、B020012、B020013的岗位,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2.采取考试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020011的岗位,考核环节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三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工(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下一环节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考试制岗位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3.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试工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具体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面试×30%+试工考核×40%;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新疆医科大学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9563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
五、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自治区及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4609121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81年,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进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事关根本和长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阐释、宣传宣讲,积极发挥建言资政作用。不断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社科研究理论,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是新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高地和自治区新型高端智库。
现有历史、宗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民族、中亚、哲学、经济、农村发展、法学、社会学、语言、民族文化等13个研究所(院、中心),出版核心期刊《西域研究》《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在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设有新疆唯一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站。全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先后有60余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称号。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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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7日(含)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0.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xjskyzp@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材料按以下要求标序排列。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须附近期电子照片,内容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应聘者取得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认证报告(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5)应聘人员是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关于其服务期已满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同时写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6)应聘人员可以自行补充提交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资格或资质证书、成绩单、推荐表等。
4.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符合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应聘人员填写《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8日18:00。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3月21日18: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人事信息”栏目公布。
3.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考点拟设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创新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入围人员及面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考察
新疆社会科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七)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社会科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社会科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我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cn)、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社会科学院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二)联系电话:
0991-3835944(贺老师)
0991-3837597(马老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81年,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进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事关根本和长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阐释、宣传宣讲,积极发挥建言资政作用。不断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社科研究理论,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是新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高地和自治区新型高端智库。
现有历史、宗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民族、中亚、哲学、经济、农村发展、法学、社会学、语言、民族文化等13个研究所(院、中心),出版核心期刊《西域研究》《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设有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站、新疆唯一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先后有60余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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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科研创新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7日(含)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
三、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人才资助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院有关规定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事业发展支持。支持人才打造学术团队,为其创造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可加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人才团队”和“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团队每年最高可获得50-80万元经费资助。
(二)项目经费支持:
1.“天池英才”中的“优秀青年博士”项目。每人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工作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
2.“天山英才”中的“四个一批”及“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项目。可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
3.新疆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项目,资助7-10万元。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skyzp@163.com。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4.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组织专家面谈,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要求,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人员将在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机关纪委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1-3837638。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二)联系电话:
0991-3835944(贺老师)
0991-381597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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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是新疆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专业齐全、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全国公立医院临床科室标杆党支部、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和健康报联合授予“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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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3日(含)后出生(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6),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25年3月4日上午10:00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19: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来院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网址(),进行注册报名,详细操作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门户操作手册(附件7)。
4.请应聘者务必及时加入钉钉群(群号:1群101765015937、2群1),以便关注各类通知信息。每个应聘者只需加入一个群即可,不需要重复入群,申请入群时备注“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5.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关注预留邮箱信息,并及时登录医院招聘网址()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进度,并按要求登录系统修改或确认信息。
6.报名材料相关要求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点击查看》(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该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5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A4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并附相应学籍、学历、学位电子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承诺书扫描件、学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对应栏目。
7.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登录医院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招贤纳士栏”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考核方式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2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占40%,试工成绩占6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招贤纳士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招贤纳士栏”进行公告。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40%+试工×6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在官网“招贤纳士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0991-2639093(田老师、巫老师)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33120
七、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理工学院 2025 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前身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自乌鲁木齐市迁至阿克苏市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评估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为疆内新建高校中首家参与并顺利通过的高校,进入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新阶段。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满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3. 具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攻关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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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1. 第一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教师推动相关领域发展。近五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二区发表3篇。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二区、CSSCI、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省级优秀专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级教学名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获得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一等奖(第一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4项以上。
2. 第二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带领青年教师推动相关领域发展。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省级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二等奖(第一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
3. 第三类人才
具有稳定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学术思想活跃,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优秀青年博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实际,博士研究生按照A、B、C三类进行分类:
A类博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背景,在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符合以下要求: 自然科学类: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 社会科学类:在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SSCI二区、CSSCI、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B类博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背景,在国内各大院校或国外院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符合以下要求: 自然科学类: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发表论文2篇。 社会科学类:在SCI、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SSCI二区、CSSCI、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C类博士研究生:除A、B类以外的其他应往届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聘任到相应职称,享受相应职称工资。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当年即可参加教授职称评审。第三类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入职3年内可参加副教授职称评审。博士研究生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工资待遇。
(二)薪资待遇
1. 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进修学习等待遇。
2. 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享受住房待遇、安家补贴、人才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方式予以资助)等。
3. 特殊人才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事一议协商而定。
(三)配偶工作学校根据选人用人需求及相关制度,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四)子女就学在阿克苏市、温宿县周边有优质教学资源,可妥善解决子女就学需求。
(五)项目申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和教科研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应报尽报。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为学校争取到国家、省部级项目和荣誉而获得的科研奖励单独发放,不计入年累计收入。自治区级部分项目如下,详细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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