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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5-03-13 10:07:41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60名,参与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三)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下,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

(六)自身有条件参加、所在单位支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七)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新闻和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人员。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一定占比。

三、审核批准

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履历、职业操守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政府批准。

四、聘用

经批准后,由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颁发聘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监督员职责

(一)向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如实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检举、投诉。

(二)持《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可现场了解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三)开展行政执法调查活动,及时向县政府反映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应邀参加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五)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没有相关规定的,不支付工作报酬。

(六)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意外受伤的,由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办理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六、聘任期限

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自愿参与此项工作者,请据实填写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附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下载《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表格内容,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材料发送至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邮箱:dmsfjzfjd@。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1日。(现场报送材料地址:东明县城投大厦11楼1101室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刘明军,联系电话:7212539)。

附: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年3月13日

东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单位职务

特长

电话

通讯地址

工作经历

曾获荣誉

工作单位意见

年月日

审批机关意见

年月日

附件: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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