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卡场镇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

2025-04-03 16:57:06

为扛牢压实强边固防政治责任,立足长远构建完善常态化守边固边体系,推动全镇边境管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的目标,不断提升边境联防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现面向全社会招聘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3名边境专职联防员,负责管理维护在管段范围内的边境技防和物理阻拦设施,使用技防设施开展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管边控边工作,组织发动边境群防群治力量和辖区群众承担边境线段巡防巡护工作;收集上报涉边维稳、违法犯罪信息,及时发现、报告、劝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的边防政策、强边固防政策等宣传教育;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性别要求:限男性;   
3.年龄范围:限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户籍不限;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含高中),特别优秀的放宽至初中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优秀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走私、贩毒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下发招聘条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卡场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杨荣科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农村信用社卡、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由卡场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卡场边境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复审交由盈江县边防委办组织实施。   
(四)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前培训
卡场镇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七)聘用   
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对履职不到位、无法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一)专职联防员工资为每人每月4327元,另每人每月补助600元伙食补助,工资和伙食补助按月发放。
 (二)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人社局相关标准,“五险”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三)按4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1800元/人/年标准配备服装、装备。
 (四)专职联防员被选任为指挥中心勤务组长、管理组长或边境联防所副所长的,发放岗位补贴300元/人/月。在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的,次年的月工资在该考核合格年度的月工资基础上增加工龄工资100元。  
 (五)全县按照每年15%的比例确定优秀档次专职联防员,考核优秀的向个人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1500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返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监督电话:0692—8944013
(注: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详细咨询)
卡场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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