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6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良好;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之后,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人员、B2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以及具备其他特长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因违法行为、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协助开展消防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办公室在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招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招聘。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岗前培训30日发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期间因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愿放弃人员、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试用期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予发放,并退还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按6466元保障(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被装费、伙食费、岗位补贴等)。
县消防救援局根据云南省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进行缴纳。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县消防救援局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局承担。
五休假制度
工作满一个月后享受休假。
1.每月轮休6天;
2.婚假10天;
3.护理假30天。
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从签订协议起第二年享受带薪年假。
六管理方式
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镇康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请销假、交接班等制度。
七职业情景
1.工作满2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职年限纳入消防员工作年限;
2.专职消防队员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可报考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年度国家公务员招录消防救援基层指挥员职位;
3.经考核合格,表现优异者,可提升为副班长、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接警调度员等职务;
4.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学驾驶(B2及以上)。
爸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镇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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