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试岗、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2《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报名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真溪院区五楼院办公室。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颜老师( )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纸质一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交复印件)。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时间:预计2025年5月7日上午8:3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笔试+专业技能面试。
考试地点: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真溪院区5楼会议室。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拟聘用人员出具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可依排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身份及待遇
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临聘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
六、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面试、体检等事项,将会以信息形式发送给报考者。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2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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