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3名编外辅助人员
南江法院招聘3人
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南江法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编外聘用制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
(一)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名;
(二)招聘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从警经历的,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
(三)招聘专业:不限。
招聘范围
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须持社区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报考条件
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招聘报名与考试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广场街38号)报名。
3.提交资料:
①《2025年南江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考生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签名,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
②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常住人口另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常住证明1份;
④电子证件照。
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报《2025年南江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预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考 试
1.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②体能测试: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③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④请考生携带好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体能测评结果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
①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侧重考查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政策法规等,分值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江法院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关注南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南江法院”)。
3.面试
①面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②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面试内容: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④面试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南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公示:政审合格人员,通过南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待遇和管理按照《巴中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南江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聘用制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执行。
递 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警务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南江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报中共南江县委编办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27-8811896。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者,请咨询:0827-82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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