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被征地农民。
以上条件满足1条即可。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做事认真、细致,有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准确填写《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并附两寸免冠照片,到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或向电子邮箱投送简历。
联系人:何娅
联系电话:0691-2122317
电子邮箱:zfgwjgdw@163.com
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416(景洪市民航路34号)
三、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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