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科学技术成果促进转化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理州科学技术成果促进转化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大理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好学上进,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系统、传真机等常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育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正常上访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6.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每月4000元(含五险);
(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向报名人员,请在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州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大理州科学技术局一楼)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9852。
(三)报名时需附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及相应电子版本(格式为PDF,文档大小控制在200KB以上,5M以内),近期免冠证件照、《大理州科学技术成果促进转化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考核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四)对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未尽事宜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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