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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2024-07-06 14:30:42
因工作需要,鸡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政务大厅帮办代办专员3人(性别不限)。工作地点: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内容:为政务大厅内办事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二)招聘条件
1.鸡西市辖区城镇户籍;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4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需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近一年内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3.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同时进行考核)试用期按合同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一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证明本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报名,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三)报名地点:鸡西市康新路92号—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320室。
(四)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对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实践考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
三、薪酬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贴标准为1610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四、聘用年限
聘用一期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23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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