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公告

2024-09-08 15:46:11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和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相对稳定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4.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5.随军家属;

6.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司乘协管员1名,档案协管员1名。

(二)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1850元/月(含个人四险)。

(三)招聘岗位要求:

1.司乘协管员:男性,年龄45岁(含)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满10年;

2.档案协管员:性别不限,年龄35岁(含)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县政府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98-83669379;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