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员《高频50点》(九)
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电气防爆和物资防火是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电气防爆主要是通过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砂型、油浸型或正压型等其他防爆形式以达到防爆目的。而物资防火则涉及到露天存放物品的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以及库存物品的分类、分垛储存等方面。
考点17
电气防爆原理与措施
(一)电气防爆基本原理
电气设备引燃爆炸性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二是电气设备表面(即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
电气防爆就是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砂型、油浸型或正压型等其他防爆形式以达到防爆目的。
(二)电气防爆基本措施
(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特性,选择相应的敷设方式、导线材质、配线技术、连接方式和密封隔断措施等。
(2)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 的数量。如无特殊需要,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一般情况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 危险区域内仍应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设置漏电火灾报警和紧急断电装置。在电气设备可能出现故障之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自动切断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源。
(5)安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正确地划分爆炸危险环境类别,正确地选型、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正确地维护、检修防爆电气设备。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 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性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考点18
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措施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根据火灾危险程度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2)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m²,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0m, 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m, 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 m,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0 m
(4)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月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于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6)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 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8)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 品的距离不小于0.3 m。
(9)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 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10)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子和使用易 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 消除静电的措施。
(1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 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 散热等防火隔热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12)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4)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 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 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 交出携带的火种。
(17)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 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 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18)库区以及周围50m 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9)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当由 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同时,我们还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是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区域内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应对火灾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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