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审核方式及时间汇总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流程中,资格审核是关键的一个环节。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自己所在考区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等信息,优路教育为大家汇总的相关内容如下:
2020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审核方式及时间汇总 | |||
地区(省/市) | 审核方式 | 审核时间 | 资格审核地点 |
吉林 | 在报名系统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8月11日至18日 | 各市(州)考区不同 |
贵州 | 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6: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 8月7日至17日 | 联系资格审核单位 |
宁夏 | 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必须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 8月7月至19日 | 各市考试机构 |
广东 | 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 暂未公布 |
云南 | 1.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3.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公示,并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 8月11日至18日 考后抽查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大楼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窗口 |
山东 | 1.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部分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7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3.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 8月17日16:00截止 | 暂未公布 |
浙江 | 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 | 考后资格复核 | 暂未公布 |
青海 | 1.系统没有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人工核查,8月3日9时-8月18日18时。 2.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 | 考后资格复核 | 网上审核 |
甘肃 | 1.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网络提交资料进行核查。 2.现场核查。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 8月7日至15日 | 暂未公布 |
兵团 | 8月12日-26日网上审核,部分人员需现场审核 | 8月12日-26日 | 暂未公布 |
河南 | 考后核查,逾期未参加核查,取消考试成绩。 | 成绩出来后20个工作日内 | 暂未公布 |
江西 | 1.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2.成绩公布后进行抽查复核。 | 8月5日至8月13日 成绩公布后抽查复核 | 不同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不同 |
湖南 |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 暂未公布 |
山西 | 考前对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现场审核,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 8月17日 考后审核 | 暂未公布 |
河北 | 1.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 网上人工核查。 2.部分科目免试报名: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各级别报考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4.考后资格复核: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 8月17日至18日 考后资格复核 | 各市考试机构 |
湖北 | 1.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2.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3.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核验。 4.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核验。 5.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 8月14日至18日 | 不同考生审核地点不同 |
上海 | 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报考免试科目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办理相关手续。 | 8月14日-18日 | 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杨浦区飞虹路525号) |
辽宁 | 选择报名地市及核查点。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 “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报考人员按属 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 8月4日至14日 | 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 |
内蒙古 | 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 8月10日至17日 | 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 |
黑龙江 |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要求其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 8月12日至19日 | 省、市(地)级考试管理机构 |
陕西 | 1.8月17日至18日17:00,考前失信人员现场审核; 2.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后审核。 | 8月17日至18日 考后审核 | 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 |
福建 | 1.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核验部门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2.同时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接到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须在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现场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 8月17日至18日 | 所属报名点 |
安徽 | 1.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1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 3.考后复核: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8月11日前公布 考后资格复核 | 暂未公布 |
江苏 | 考前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考后审核。 | 考前抽查,考后审核 | 暂未公布 |
海南 |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 | 8月6日至19日 | 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一楼 |
北京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新疆 | 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 考后审核 | 暂未公布 |
天津 | 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 8月18日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
广西 | 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 8月12日至13日 |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
四川 | 1.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 | 8月4日至20日 考后抽查复核 | 报名点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 |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经复核(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 考后资格复核 | 暂未公布 |
西藏 | 1.未通过系统资格核验的考生,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布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 8月1日至14日 考后资格复核 |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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