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浙江: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复核时间3月6日前

2020-03-01 14:34:38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公示给中提到:需要复核的177名考生,请于3月6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工作证明(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zjfdazcps@163.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具体通知如下:

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参加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4908名考生名单,以及因报考材料不齐全须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的177名考生名单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6日。
  须复核的177名考生,请于3月6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工作证明(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zjfdazcps@163.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报考资格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903293;0571-88903330,邮箱:zjfdazcps@163.com。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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