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解读
内蒙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犹如一座灯塔,为众多有志于投身医药行业的人士指明方向。然而,其中的诸多细节和要求,您真的清楚吗?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探究。
-
◤◢报考条件
内蒙古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凡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其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但要注意,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以待审核。
-
◤◢考试时间
内蒙古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0月19日上午8:30-11:0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30-17: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10月20日上午8:3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30-17: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审核方式
内蒙古执业药师审核方式为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 报考条件 | 考试时间 | 审核方式 |
|---|---|---|
| 符合相关通知规定,具体参照相关函件执行;免试部分科目需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和岗位工作条件 | 10 月 19 日:上午 8:3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 14:30-17: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 月 20 日:上午 8:30-11: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 14:30-17: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告知承诺制,涉及学历学位核验等相关规定 |
| 常见知识点 | 热门知识点 | 考试题型 |
|---|---|---|
| 药学相关法规、中药学知识等 | 药物临床应用、药品管理等 | 最佳选择题、配伍选择题等 |
通过对内蒙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多方面解读,包括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审核方式等,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可信的信息,助您在执业药师的备考之路上顺利前行。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