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根据往年推断,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5月份开始。为帮助考生顺利领取证书,优路教育为大家介绍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以供各位参考。
第一、证书领取方式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书。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第二、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证书,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证书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第三、办理证书流程
1、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第四、证书注册流程
申报注册: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
注册期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①《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
②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③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册证书发放: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同意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齐缝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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