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强化一级建造师履职监督
在当前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施工的核心管理人员,其职责重大。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行业秩序,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企业资质核查程序、处理及内容
一、企业资质网上核查
(一)核查程序及处理
1.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确定网上核查企业。
2.对比企业资质标准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对“不符合”的企业送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改正期限为2个月,情况复杂经企业申请可延长至3个月。整改期间,将按相关规定,限制该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增项事项,限制该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3.整改期满前,企业提交包括资质条件符合标准的整改报告并提出复查申请,由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复查。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资质撤回名单函告同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已取得的企业资质,并予以公告。
(二)核查内容
1.重点核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其中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册人员需满足对应类别的一级资质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注册人员需满足对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2.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和工作时间是否与社保缴纳记录一致;
3.企业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等)是否存在工作单位变更或社保变更异常的情形。
二、企业资质实地核查
(一)核查程序及处理
1.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到企业的办公现场或者要求企业到指定地点,对企业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在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知被核查企业。资质实地核查应尽量结合市场行为检查开展。
2.对企业进行核查时,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派至少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核查人员与被核查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核查人员应按照企业类别分别填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核查表上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字的,核查人员应在核查表上备注并予以说明。对“不合格”的企业,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期限为2个月,情况复杂经企业申请可延长至3个月。整改期间,将按相关规定,限制该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增项事项,限制该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4.核查中,对企业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工作单位变更或社保变更异常的,应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予认定为满足企业资质要求的人员,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5.整改期满时,企业提交包括资质条件符合标准的整改报告并提出复查申请,由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复查。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资质撤回名单函告同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已取得的企业资质,并予以公告。
(二)核查内容
1.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
2.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资历、职称以及负责的项目规模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存在工作单位变更或社保变更异常的情形。
3.企业其他主要人员(含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等)资格(资历)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项目负责人及职称人员是否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企业主要人员注册和工作时间是否与社保缴纳记录一致;是否存在工作单位变更或社保变更异常的情形。
4.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装备有要求的,应当核对技术装备的明细帐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
5.对企业在诚信档案手册上登记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资质信息等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三、异议处理
被核查企业对动态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书面报送信息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至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对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动态核查结果作出的撤回(注销、吊销)资质、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几点说明
(一)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前致电被核查企业,企业联系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办公地址无办公人员或不在注册地址办公的,将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核查内容事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核查场所配合核查。属于委托代理人的,核查人员应先核实其身份,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内容表明,一级建造师在建设企业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因此必须确保企业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的合规性。要重视企业资质的符合性,特别是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和社保缴纳记录。保持企业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杜绝“挂证”等违法行为。积极响应核查与整改,确保及时更新个人信息。通过这些措施,一级建造师将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通过严格的企业资质核查程序、合理的处理措施以及细致的核查内容,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一级建造师在建设企业中的履职情况,进而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这不仅是对一级建造师个人职业素养的提升,也是对整个建筑行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信息来源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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