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建筑质量安全提升:一级建造师需应对重庆检查新规

2024-06-21 11:56:39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重庆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这次检查旨在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同时也对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详情如下:


重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为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以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和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为主线,检查时间截至6月底。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6个检查组,每组会同1~2名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中心城区和本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县),每个区(县)抽查不少于2个项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包括6项内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及网格化管理情况,参建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履职、带班检查及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情况,是否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闭环整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危大工程实施、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情况;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习惯性违章作业管控情况,排查施工现场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尤其是高处坠落风险隐患,是否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等规定;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及高温暑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执法检查期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检查组统一着装,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严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组提出的各项问题,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整改并按时回复整改情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6.18 俞女士

信息来源于: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述内容表明,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一级建造师必须确保到岗履职、带班检查,并落实施工现场的网格化管理。未能满足这些要求可能会受到处罚,甚至影响个人职业生涯。因此,一级建造师必须高度重视,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自身职责。


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是参建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及网格化管理情况。因此,一级建造师需确保团队的专业人员数量和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提前检查和确认团队成员的资质证书和专业能力,防止在检查中出现问题。


隐患排查与整改是本次检查的核心内容之一。一级建造师必须建立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常态化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和记录工作做得细致全面,并实现闭环整改。为此,一级建造师需要熟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为团队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团队能够准确识别和排除隐患。


检查还包括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全过程管理。因此,一级建造师需要对危大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核和验收。


此外,本次检查还强调了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一级建造师必须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在高温和暑期施工现场更应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因此,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一级建造师还需要关注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作业,特别是高处坠落风险隐患。为此,要制定针对性的措施,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减少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通过严格管理和持续教育提高现场作业的安全性。


在执法检查期间,一级建造师应配合检查组的工作要求,关注并记录检查组提出的各项问题,积极配合整改,并按时回复整改情况。因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总之,重庆市此次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一级建造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要求。一级建造师应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职业责任、专业人员配备、隐患排查、危大工程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和落实,确保项目能够顺利通过检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合规。通过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一级建造师将能够在新的挑战中稳步提升自身价值,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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