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注意:内蒙古住建厅发布行政审批审查结果

2024-06-27 18:11:4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这一公示不仅体现了行政透明度的提升,也向所有相关行业从业者,尤其是一级建造师,发出了警示和提醒。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家勘察设计企业、12家建筑业企业、3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家建设工程检测机构、68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

1.第二十三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二十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二十三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二十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5.第二十三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2024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述内容表明,一级建造师必须严格遵守法规和管理规定,避免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审查和处罚。其次,关注审查意见公示,及时查阅并针对未通过的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或申辩。第三,面对异议和问题时应积极应对,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此外,正确报送材料,留下联系方式,确保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了解自己所在领域的审查范围,重点关注与自己相关的审查类别。最后,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作为一级建造师,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确保个人和所在企业的合规性,以便顺利通过行政审批和审查。通过遵守法规、关注公示、积极应对问题、正确报送材料、了解审查范围和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等措施,一级建造师可以更好地适应行政审查的要求,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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