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2024年蚌埠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抽查48人!

2024-12-16 16:57:30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的专业人才培养和选拔,确保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行动,正式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随机抽查践诺情况,严查虚假承诺行为,从而维护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一级建造师的整体素质。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

接上级部门通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于近期联合开展安徽省蚌埠市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安徽省蚌埠市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50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552-2567018,0552-3110635,举报邮箱:bbszjjrsk@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本次抽查对象共48人,名单见附件2。同时将以“0552-2567018”电话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核查材料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如下核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学历验证材料;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相应年度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不同学历所需基本年限详见《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报考条件;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提供本人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工作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所有材料扫描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4一建+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于2024年12月18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bszjjrsk@163.com。

 

同时,抽查对象请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携带纸质版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办进行现场核查(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10楼1020房间)。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被抽查到的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期接收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核查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552-2567018,0552-3110635(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专业素养和诚信品质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与安全。因此,蚌埠市人社局和住建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示人员和抽查对象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确保每一位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都具备真才实学和诚信品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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