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2024年深圳市发布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指南

2024-12-16 15:32:35

为了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知情权与申诉权,深圳市考试院特此发布成绩复查的详细流程与注意事项。这一举措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与透明,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对自己的成绩有清晰的了解,并在必要时提出合理的复查申请。

原文如下: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该如何申请复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答:

(一)应试人员对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试卷在省评卷的,省人事考试局在收到成绩复查申请,在成绩公布45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评卷的,省人事考试局汇总全省成绩复查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复查,省人事考试局收到复查结果后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向应试人员反馈成绩复查结果。应试人员收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业务状态短信提醒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反馈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会计考试由财政部门组织,成绩复查事宜请联系财政部门咨询了解;卫生、护士考试由卫健部门组织,成绩复查事宜请联系卫健部门咨询了解。

 

再次提醒广大考生,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进行,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深圳市考试院。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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