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初始注册失败,劳动合同审查遇阻咋办?

2024-11-20 13:05:11
优路教育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成功,劳动合同待审查,这可真是让人头疼!别急,咱们一起来看看这到底该怎么办。

 

★★初始注册失败原因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成功,劳动合同待审查是常见原因之一。可能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比如合同条款不清晰、缺少必要的条款,或者合同签订的时间、期限等存在问题。也有可能是提交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者聘用企业的资质不符合规定。

 

★★应对措施

若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与聘用企业沟通,核实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合同内容问题,应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等。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①申报注册前提条件: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②申报方式: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③注册期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④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⑤资料审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军队系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申请注册,由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受理和初审,其材料报送程序和初审要求,比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职责范围执行。

⑥结果公示: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业人士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⑦注册证书发放: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

 

★★常见问题解答

若现企业正在申诉中,能否换单位?答案是一般不建议。因为在申诉过程中更换单位可能会导致流程更加复杂。如果单位一直拖,您可以与单位积极沟通,了解拖延的原因,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若沟通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成功且劳动合同待审查时,不要慌张,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积极应对,相信问题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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