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作废证书怎么办?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方法

2024-11-20 13:00:36
优路教育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但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现在咱们就来好好聊聊怎样重新注册。

 

重新注册的规定

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可以重新注册是有明确依据的。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第十八条规定:“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申请注册的,建设部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移送建设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重新注册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转注册网上变更流程

转注册网上变更流程: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申请下来的诚信金汇到本人账户。

材料准备:

1、新单位把打印出来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手上。

2、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3、把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4、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5、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建造师需要向原单位索要材料:3份解聘证明、3份在岗承诺书、注册证书原件和注册印章原件。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一寸照片8张。

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清单等。

注册类型所需材料申报流程
初始注册(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聘用企业将相关材料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设部。涉及专业部门的,由建设部移送审核。
延续注册(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重新注册(一)《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后重新注册并非无法解决的难题,只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遵循正确的流程,就能够顺利完成重新注册,继续在建筑行业施展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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