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能否委托他人?本人要去吗?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需要本人亲自去吗?这是众多一建从业者心中的疑问。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这个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现在,咱们就来好好探讨一下。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住建部《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精神,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特定的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流程
注册流程需注意,建设部和建设厅两大一级建造师注册网站都要注册才行。
1.建设部网站注册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姓名-日期”。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上报文件。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2.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登陆自己所在省份的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个人注册 点击“进入”——点击登陆窗口的下边的“执业师账号登记”——填写身份证号、邮箱、用户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建议用户名用《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即为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个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点击左上方“基本资料”,完善基本信息——点击左上方“选择职业师类别”——点击右上方“点击选择职业师类别”——选择“一级建造师”。在左上方“一级建造师”下面填写“注册信息、所属单位”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申报”——初次注册上报。 这样就报到企业中了。 企业登陆,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单位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左下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初次注册——审核该建造师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省级”。
3.带好材料
去省建设厅办手续需备准备的材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1-3) 两份(记住:必须带条形码);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1份。另外,若考建造师证时用的企业名和现在注册用的企业名不是同一个企业,则需要原企业的解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次,就是准备建设厅的手续费元。
★★特殊情况
一般来说,一建初始注册是没有个人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行,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 报考条件 | 报考时间 | 考试专业 | 考试题型 |
|---|---|---|---|
| 具体条件1 | 具体时间1 | 专业1 | 题型1 |
| 具体条件2 | 具体时间2 | 专业2 | 题型2 |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代办,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浙江省要求本人到场。大家在办理时要根据自身所在地区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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