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遗失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遗失应当如何补办?这是许多从业者关心的重要问题。证书的遗失可能会给工作和职业发展带来诸多不便,但别担心,只要按照正确的流程和要求操作,补办并非难事。
★★补办前的准备
补办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前,首先要明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可以通过当地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电话咨询或者前往办事窗口了解详细信息。
★★具体补办流程
①登报声明: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要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声明内容需包含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这一步骤是为了防止他人冒用您遗失的证书。
②填写申请表: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③提交补办材料: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需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④审核与制证:材料提交后,当地发证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申请材料移交上级发证部门进行制证。若印章丢失,还需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注意事项
在补办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以免耽误补办进度。
保存好相关的受理凭证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补办的进展情况。
| 补办环节 | 具体要求 | 注意事项 |
|---|---|---|
| 登报声明 | 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包含持证人关键信息 | 确保声明内容准确完整 |
| 填写申请表 |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 | 信息准确,加盖单位公章 |
| 提交补办材料 | 多种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 |
| 审核与制证 | 等待审核,通过后制证 | 关注进度,保存凭证 |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遗失后的补办虽然有一定的流程和要求,但只要认真准备,按照规定办理,就能顺利完成补办,重新拥有这一重要的职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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