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公告,速看!
一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公告一直备受关注,它关系着众多建筑从业者的职业发展。近期,相关政策和规定又有了新的变化,这无疑给广大考生和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究竟有哪些重要的调整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①、在建设部网站注册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上报完后,审查打印,若无误则上报。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上报人员查看并打印申请表,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②、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个人注册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完善基本资料,选择职业师类别并进行注册申报。企业登陆后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省级。
③、带好材料,去省建设厅办手续
需备材料包括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初始注册申请表、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等。另外,若注册企业有变更,还需原企业的解聘书。同时准备建设厅的手续费 88 元。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取得证书的人员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执业。注册证书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应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一级建造师注册政策变化
按照住房城乡部新通知,一级建造师注册名单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直接在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涉及铁路、公路等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
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资格证书、新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都有相应的复印和填写规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核实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需统一。申报专业和同时申报多个专业也有相关规定。
通过对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多方面介绍,希望能让读者对这一重要事项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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