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浙江 浙江:202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于1月23日发布通告,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事项,审查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日,审查对象包括“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及“告知承诺制”报考资格存疑考生。考生需本人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至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H楼指定窗口。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社保证明等,部分考生还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作放弃资格,且所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依法处理。详情请查阅原文链接。
2024-01-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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