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八)

2024-05-27 13:54:44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的考试内容中,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这不仅关系到理论知识的掌握,还涉及到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的体现。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必须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本讲将重点介绍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标准,帮助考生理解并掌握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考点八: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应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防火巡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 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防火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总结来说,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职责中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对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的详细讲解,考生应能够深入了解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实施这些措施,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这不仅有助于预防火灾的发生,还能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财产的保护。希望本次精讲能够帮助考生加强对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一般要求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顺利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的《综合能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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