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9博士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首都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医学、理学、工学学术学位博士,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授予“医学”、“理学”或“工学”博士学位;一类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以培养临床医师、口腔医师、中医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3 年
四、报考条件与选拔程序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行为,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诚信不良记录;
3.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1)-(5)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获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与缴费
(1)网上报名。考生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12 月 20 日 12:00:00 前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获得报名号(即注册用户名),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电子格式证件照片。该电子格式照片将作为录取考生就读期间电子学籍中使用的照片。
(2)缴费。时间:2018 年 12 月 4 日-12 月 21 日 12:00:00。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左侧的“在线支付”,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校园支付平台,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 280 元(含卫健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英语考试统考费 80 元),交费后不办理退款。
2.打印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后,学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即具有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资格。开通该项功能的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相关通知。
3.准备复试材料
考生通过初试后,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无法参加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
专家推荐书下载地址:
思想政治情况表下载地址:
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
初试:2019 年 3 月 9-10 日。
复试:2019 年 4 月下旬或 5 月上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所报考学院(所、系)组织的复试。
2.考试方式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复试:由报考学院(所、系)组织,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所、系)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英语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的考核。
3.考试地点
初试在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右安门校区)进行,复试在报考学院(所、系)进行。
4.初试科目
(1)英语:满分 100 分,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专业基础科目:满分 100 分,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 5 种),由学校命题。
(3)专业科目:满分 100 分,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 5 种),由学校命题。
五、体检与录取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各类考生于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录取资格。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学校于 2019 年 7 月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2019 年 8 月底入学报到。
六、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要求,国家招生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0000 元/人/学年。
七、研究生奖助政策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首医大校字〔2018〕133 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
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办法参见我校有关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八、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别说明
我校 2019 年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表示该导师 2019 年招收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表示该导师 2019 年仅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无备注标记表示该导师2019 年招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四)录取学生的住宿由所在学院(所)按各自规定进行安排。
(五)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请登陆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为)。
九、招生信息与咨询
1.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关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3911050、83911095
Email:yanzhao@cc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十层
1006 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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