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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2024-05-15 16:40:26

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已正式发布。该通知详细说明了复试的相关安排、时间、复试入围名单(见附件)以及复试录取等重要信息。为了确保广大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复试,特此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也希望考生们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备考,争取在复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日期

内容

备注

5月15日(周三)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与考生建立一对一微信联系。

5月16日(周四)

综合考核

具体时间以微信通知为准。

 

二、组织管理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包括院领导牵头、纪委参与的领导组;负责题库建设的专家组;承担考试相关工作的考务组以及医院各职能部门组成的保障组。在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计划负责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人(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其中,普通申请-考核制15人、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3人。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带教1名“申请-考核制”学生(不包括专项计划),具体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学科

专业型

学术型

备注

1

徐强

 

1+1

 

含“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1人

2

黄宇虹

 

1

 

 

3

雒明池

 

1

 

 

4

王保和

中医内科学

1

 

 

5

孙增涛

1

 

 

6

赵英强

1

 

 

7

李慧臻

1

 

 

8

封继宏

1+1

 

含“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1人

9

刘伟

1

 

 

10

冯利民

 

1

 

11

张朝晖

中医外科学

1

1

含“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1人

12

王红

1

 

 

13

宋殿荣

中医妇科学

1

 

 

14

王艳国

针灸推拿学

1

 

 

15

周震

1

 

 

2、在职临床医师攻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计划负责招收在职临床医师攻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超过7人,招生简章公示导师每人限招1人。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一站多项式考核,25分钟/生(不含专家评分时间)。

2、复试内容

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向考核小组以PPT形式报告8分钟(中英文均可),内容包括个人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2题(满分100分);

②专业基础课:主要为《金匮要略》、《黄帝内经》、《伤寒论》、《温病条辨》四部经典题目2题(满分50分);

③专业课:主要为申报博士生导师所从事专业相关题目2题(满分50分);

④英语口语和听力:为开放性题目,主要为阅读英文杂志短文,并围绕短文内容回答相关问题(满分50分)。

共四个模块的面试考核,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250分。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材料审核分×40%+综合考核分/2.5×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材料审核分×40%+综合考核分/2.5×60%,总成绩满分100分。

2、录取原则

考核结束后分导师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划定录取分数线,过线考生有资格参加师生互选。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轮医院内师生互选确认。互选确认后考生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表》,经导师与考生双方签字,交医院招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考生认真阅读并签写《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必须在各考核过程中合法合规完成各项要求,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院系所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七、信息公开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yefyjxk4@126.com。

纪检举报投诉电话:见官网。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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