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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博士招生考试复试进行中

2024-05-17 15:14:12

在追求卓越医学教育的征途上,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秉承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精心策划并严格执行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了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质量,该院严格遵循教育部的指导方针,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的明确规定。同时,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也为本次复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特此制定了详尽的实施细则,旨在为每一位有志于深造的学子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顺畅进行。以下是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敬请各位考生及相关人员关注并遵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要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充分发挥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能力。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6、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二、组织管理

望京医院成立相关小组,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文件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复试基本要求及名单

(一)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要求,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安排、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复试比例为1:1.2-1.5。名单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附件1。

 

四、复试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主要包括《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中下列材料:

1、“附件2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的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表。

(2)准考证。

(3)身份证。

(4)外语水平证书。

(5)学历证及学位证(非应届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生)。

(6)硕士阶段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2、“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3、“附件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5、“附件5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

6、个人简历。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意: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复核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在拟录取及入学后将再次复审考生报考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及体检材料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

(一)以上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于5月13日24:00前扫描二维码或访问链接(二维码和链接见官网)上传,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进入本导师或学科复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所有材料的原件纸质版在复试报道时提交,提交后不再退回。

(二)请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的考生扫码加入QQ群,并务必将昵称修改为“姓名+报考导师+联系电话”,线上资格审核初审通过者将准予入群,入群后请及时关注群消息,群内将公布后续通知。

注意:

(1)参加现场复试时须出示学生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复试内容

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入学时将再次查验。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心理测试、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复试具体形式与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预计5月13日-5月17日左右进行

考核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考核形式:采取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业务课)、面试等。请着正装面试,复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变动,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200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5)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6)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八、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

2、先在二级学科(相同专业代码)内进行院内调剂。

3、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进行校内调剂,若生源不足,亦可考虑跨学科调剂。

(二)调剂程序: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5月13日-5月17日院内调剂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根据二级学科(相同专业代码)进行学院内调剂。

2、5月21日-5月24日校内调剂

3、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于5月21日下午6点前登录北中医博士招生系统进行调剂报名。学校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校内调剂。

 

九、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考生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相关部门的监督。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见官网,举报邮箱:见官网,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阳光南大街与白杨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或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见官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投诉监督举报(纪检办公室)电话:见官网。

2、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咨询电话:见官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考生接待电话:见官网。

 

十一、其他

1、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前进行心理测试。

2、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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