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条件详解:资格、单位、无违规缺一不可

2024-08-09 11:16:44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下发了七份针对违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通知。此次处罚行动,旨在严肃处理并遏制职业资格证书的违规注册行为,确保职业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而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针对查实的违规注册行为,住建部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严厉措施,撤销其相关执业注册资格,并明确规定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内,这些人员将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这一行政处罚不仅体现了住建部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向整个建筑行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职业资格注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保持执业资格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1.首先,我们要明确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成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执业资格: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或经资格认定、资格互认等方式,获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受聘于特定单位:必须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 无不予注册情形:不存在《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不予注册的情形。

2.哪些方式存在违规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列出了不予注册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尝试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不达标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
  • 受刑事处罚且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
  • 因其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
  •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后被撤销,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情形。

 

随着住建部及各省市监管措施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违规注册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人证合一”、持证上岗将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也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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