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年9月25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2024年9月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的通知。此次通知旨在公布新一批成功延续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名单,以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工程造价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根据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4年9月25日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批次:20240925)予以公布。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领证手续:
一、现场领证
本人或企业经办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址:小木桥路683号行政服务大厅领证处。
二、邮寄领取(仅限上海地区)
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邮寄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3007,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B室。
三、执业印章
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附件一: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20240925)
附件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20240925)
随着这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延续注册成功,上海市的工程造价行业将再次迎来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们坚信,这些专业人员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能够以此为榜样,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共同推动上海市工程造价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