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广东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及证书领取方式变革

一、背景与意义
2025年3月18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发布通知,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这一变革旨在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在线申报
申请人需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造价工程师”页面,选择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版操作说明”。
(二)数据对接报送
申请人还需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上报。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该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三)审查与办结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在收到申请人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查。业务办结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会按系统登记的个人联系方式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短信。
(四)结果查询与证书打印
申请人可以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变更注册通过办结的,可自行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退回办结的,需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三、电子注册证书的启用及纸质证书的停发
自2025年1月20日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申请人可按《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2025年4月1日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不再发放上述专业的纸质注册证书。如需领取纸质注册证书的,企业可按照“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发布的领证通知要求在2025年4月1日前邮寄材料领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广州市、深圳市的特殊规定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深圳市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按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规定与程序,在广州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二)旧通知的废止
本通知发布后,此前发布的粤建信〔2023〕10号、粤建信〔2023〕11号、粤建信〔2023〕12号、粤建信〔2023〕13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此次广东省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调整,是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带来更加便捷的体验,同时也提升了行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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