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云南省注协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
但是国家对注会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也越来越严格,近期云南省注协就发布了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优路教育的小编就为大家做出相关整理,大家可要认真观看,做到合法合规,以下是通知详情: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9 号)要求,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社保信息,结合 2024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劳动合同、个人纳税证明、工资流水、签字报告等材料,经核实,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社保参保单位与执业单位不一致、跨省在多个单位参保等涉嫌挂名执业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7号)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 99 号)等有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专职执业的规定。现将相关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提交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的“同意停薪留职,离岗到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证明材料;不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26日前申请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
二、社保由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缴纳的注册会计师,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将社保转移到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申请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涉及国有企业下岗分流等情况的注册会计师,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社保由多个单位缴纳的注册会计师,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按专职执业规定办理社保清退等手续,将社保保留在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需继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申请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
四、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务必将本通知要求告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和涉及的注册会计师,在 2024 年 5 月 26 日前完成整改并将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省注协邮箱。逾期未报送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涉及的注册会计师不予通过 2024 年任职资格检查,省注协按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处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省注协将结合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发现提供虚假整改材料的,给予相关自律惩戒并在 2024 年年检公告公布。
五、此次整改中,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云南省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送至省注协;注销注册后,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一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送至省注协。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scpa@163.com
联系电话:0871-63956064
办公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 130 号省财政厅办公楼 3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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