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4 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一、2024年黑龙江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具体安排
(一)计划组织注册会计师培训班16期,其中:执业监督提质年专题培训班2期、深圳注协联合培训班1期、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3期、审计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2期、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班2期、财务舞弊及审计失败案例专题培训班2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培训班1期、执业监督专题培训班1期、注册会计师网络点播培训班1期。
(二)计划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线直播培训班5期。
(三)计划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0人参加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班。
(四)计划组织非执业会员网络点播培训班1期。
(五)注册会计师面授可以参加中注协远程直播培训及研讨班、省注协自办班,鼓励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开展会员自主培训。省注协采取“远程+面授”的形式,并按照中注协的安排积极推荐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
(六)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为指导,将行业相关继续教育制度落实到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授培训,经中注协批准可由网络录播培训代替。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多种形式取得,如发表论文、主题报告、授课、参加研讨、检查等,每年最多可确认24 个学时(详情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七)培训计划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终以具体的培训班通知为准。
二、相关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好会员参加培训和学习。各会计师事务所明确本所继续教育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联络、协调和监督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本单位注册会计师的学习和培训。
(二)各注册会计师需妥善处理好业务与学习的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与个人能力,科学选择学时取得形式和参加培训班次保证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学时达标,质量达标。
(三)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各期远程视频培训班、面授班的学员,请按照每次通知要求及时报名,提前做好准备参加培训班的工作安排。直接参加中注协其他培训班、研讨班的(详见中注协网站培训计划),在报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的同时报省注协备案,以免学时无法确认。
(四)由外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须将培训学时证明原件报送省注协培训部,以便进行学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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