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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九江分所执业许可

2024-06-29 11:3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XXXX;

三、负责人姓名:凌永平;

四、经营场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仲裁大厦不分单元1302。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千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你所报送的关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9 号, 第 97 号令修 改)规 定, 经审查, 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九江 分所执业许可 。

二、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九江分所的负责人为凌永平。

三、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九 江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仲裁大厦不分单元 1 302 。

此复。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部会 计司、深圳市财政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21 日印发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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