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详情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现将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会费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籍关系登记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内分所)。
二、会费收费标准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执业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属地原则,统一交纳当年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
2024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与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分配比例,省注协收取的会费上交中注协10%,省注协留用 90%。
按照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女性执业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会费暂不交纳。
三、其他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的2024年会费数据已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请自行登录查看,并严格按照系统数据交纳。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8月9日前将2024年会费转账至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会费。同时扫码填报《会费电子票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便开具会费
电子票据单位名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详见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三)对2024年应交纳会费有异议或会费交纳过程中有疑问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及时咨询省注协。联系电话:0871-63138605。
附件:会费电子票据信息采集表(详见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随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全面展开,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持续关注各会员单位的缴费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同时,相信协会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推动会员单位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云南省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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