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发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10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聚焦审计执业质量,重点关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严厉打击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等突出问题。同时关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含一体化管理)、职业道德、内部治理、保持设立条件及变更备案情况、基本信息报备及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等情况。检查过程中,还将对成立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指导。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年度、相关资料、相关单位、相关客户。
三、检查对象
(一)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广西桂鑫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广西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广西君益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桂林工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桂林永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八)广西桂林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九)广西德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南宁桂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一)广西集宁跨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二)广西枫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三)广西桂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天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五)广西崇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六)广西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七)广西广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八)广西江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九)柳州市江腾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广西汇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柳州天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广西昊明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四)广西桂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五)广西众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六)广西广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七)广西桂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八)广西鑫鸿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九)广西兴易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十)广西慷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十一)广西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电话:0771—5331635、533063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
邮编:530021
邮箱:czjdj@czt.gxzf.gov.cn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广西财政厅此次发布的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不仅体现了其对会计行业监管的高度重视,也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自我审视和提升的契机。我们期待通过此次检查,能够进一步推动广西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全面提升,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会计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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