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46号)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全省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登记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2024年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本次年检,但为不影响次年的年检,应当按照《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注协〔2023〕85号,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的要求参加2024年度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非执业会员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由于浙江省免收2023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因此非执业会员交纳会费情况不作为本次年检内容。
四、年检提请
年检实行网上方式,非执业会员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在线提请年检。
(一)电脑端提请
非执业会员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登录界面选择用户类型“非执业会员”,输入会员编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忘记密码可按网页提示找回密码),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年检”模块进行年检提请(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手机端提请
非执业会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年检提请”模块进行年检提请(操作说明见附件)。
五、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可于提请年检后登录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查看个人年检进展。年检结果包括以下三种:
(一)年检合格
按《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的要求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并且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二)暂缓年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经申请给予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不予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的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是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措施。通过年检,协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非执业会员的新动态,同时也为会员提供了一个自我检查和提升的机会。我们期待所有非执业会员能够按照年检的要求,认真准备,顺利完成年检。对于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会员应及时整改,以确保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行业标准。最后,祝愿所有参与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能够顺利通过,继续在会计行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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