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注协发布同意14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令第99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高*洁等14名注册会计师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现予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人员名单
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洁
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 刘*英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 王*
内蒙古恒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娜
内蒙古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高*
内蒙古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王*明
内蒙古信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孙*
内蒙古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杨*广
内蒙古中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郝*龙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 李*
内蒙古高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芳
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杨*升
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额*古纳
此次14位专业人士成功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是对他们长期以来辛勤工作与不懈努力的肯定。我们坚信,这14位新晋注册会计师将以其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卓越的能力,为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的会计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同时,相信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将继续秉承“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宗旨,为会员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支持与服务,共同推动会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些优秀的会计师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再创佳绩,为行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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