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注册会计师培训栏目关注行业动态,为广大学员提供全面的考试资讯。近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社会公信力。作为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优路教育认为这一举措对于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为广大考生提供相关的解读和备考建议。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 99 号,以下简称 99 号令)、《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 号,以下简称《任职资格检查办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5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38 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 2025 年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会籍关系在云南省的注册会计师。
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1.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的注册会计师;
2.2024 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3.2024 年新增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4.2024 年跨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
5.2024 年转所 2 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6.70 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7.2024 年任职资格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
8.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会计师;
9.受到投诉举报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10.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按规定需注销(撤销)注册情形。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主要包括专职执业、职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行为等。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 1 年。
三、年检方式及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年检信息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 月 16 日,年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4 年 12 月 31 日时点数据为准。在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自查的基础上,采用网上年检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年检步骤
(一)自查自纠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 4 月 25 日前,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按规定需注销(撤销)注册情形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省注协邮箱。
申请注销的注册会计师无需提交年检申请,填写《云南省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交到省注协。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填写《云南省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交到省注协。
(二)提交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组织注册会计师于 5 月 16 日前,完成年检信息提交工作,注册会计师可选择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检申请。
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统一监管平台网址;
3.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用户名为个人会员编号,初始密码一般为取得全科合格证时所用身份证后六位、456789 或空。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初始密码,修改后请牢记个人密码;
4.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忘记密码或初始密码错误,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5.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法找回登录密码,可联系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 010-88250337)重置登录密码;
6.2024 年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的,需先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单位会员(事务所)入会申请”,待入会审批完成后,再进行年检。
1.信息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核实并及时更新或补充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注册会计师填报。注册会计师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后,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3.会计师事务所填报。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已提请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信息进行复核,上传以下年检材料并确认所有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无误后,勾选全部注册会计师,统一提请省注协审核。年检期间请密切关注省注协审核情况,如有退回请尽快按要求修改后提交。
(1)社保参保证明: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在 2025 年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则上提供通过“12333 网站”“人社通 APP”的查询结果,离退休注册会计师提供离退休证明。
(2)个人纳税证明:注册会计师 2024 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提供“个税 APP”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3)工资清单:注册会计师 2024 年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
(4)其他材料: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业务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备案表等。
(三)实地核查
省注协对网上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疑点或需要重点核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按照《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四)年检结论
根据挂名执业整治和年检工作情况,省注协将依法对存在 99 号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注销(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省注协将根据年检结果,对注册会计师作出通过年检、暂缓年检和不予通过年检的结论,并在省注协门户网站上公示年检结果,发布年检公告,印制会员年检公告特刊发相关部门。
(五)年检标识
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可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个人年检二维码,扫描年检二维码可查看年检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将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在年检公告中公开披露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材料情况;二是记入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三是该注册会计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根据《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九条,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改正、行业内通报批评、注销注册、撤销注册的处理。
(二)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1.参加年检是执业会员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将根据《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七条,视情况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惩戒。
2.对协会代管超过 1 年的注册会计师,根据 99 号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由省注协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予以注销。
(三)年检期间注意事项
为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 2025 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二是年检期间确需办理转所转会手续的,请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本所全部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后方可办理,涉及转会的需转出地注协与转入地注协沟通后再办理。
(四)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为确保 2025 年年检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省注协设置年检工作举报电话,欢迎社会监督。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95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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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 130 号三楼 3015 室省注协注册监管科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