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小学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校计划于2025年4月招聘一名临时聘用语文专任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聘用期限
聘期为2025年5月-2025年6月底,聘期为2个月。
(二)薪酬待遇
月薪约1.2万元左右(含七险一金);
(三)试用期限
无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方案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学历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3.普通话资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职称资格:具有初级职称以上;
5.年龄条件: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执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前一天。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试讲+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表;
2.身份证电子档;
3.教师资格证电子档;
4.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
5.初级职称证电子档。
6.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在2025年4月1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210735799@qq.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个人姓名+应聘语文临时教师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推荐参加试讲与面试环节,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招聘人数,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试讲与面试环节。
(三)试讲、面试
本次试讲为学校抽签到的内容应聘老师进行30分钟备课准备后进行现场试讲,试讲时间为5-8分钟,面试为3-5分钟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的形式为考官以既定的问题对考生进行问答。
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_x000D_ 。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人拟聘用为临时代课教师,拟聘用的教师4月25日前电话落实通知。
(四)体检
拟聘教师提供近三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五)公示
招聘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在我校官网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考核
根据我校的试用期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劳动合同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有年限要求的,均计算至报考首日;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街道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的其他情形。
六、公告说明
如有疑问的,可邮件发送至1210735799@qq.com。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东城小学。
东莞市东城小学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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