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聘校级产业教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产业教授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粤职院发〔2025〕26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校级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详见附件1第二章。
二、人选指标
每个学院至少要申报1名产业教授人选。
三、选聘程序
(一)岗位发布。学校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选聘办公室)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年度产业教授岗位(含人文社科等领域)、数量和要求,报学校审核后发布。
(二)个人申报。产业教授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可在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设置具体条件,并对申报者资格条件、业绩、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选聘办公室。
(四)遴选认定。选聘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发布,并为入选者颁发“产业教授”聘书。
(五)签订合同。相关学院在正式入选名单发布后一个月内与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四、职责与管理
详见附件1第四章与第五章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形成决议后,向学校报送人选。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附件2:申报书(可编辑版与企业及学院盖章扫描版、纸质版3份)。
(2)相关证明材料1份(附件2盖章版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档)
(3)附件3申报汇总表(学院盖章扫描版与可编辑版)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827739
附件:
附件1: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产业教授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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