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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宁乡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的公告

2025-05-16 14:36:21

根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支持大学生创业“金种子沃土计划”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团市委决定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

组建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的“百人导师资源库”,其中面向企业高管、创业成功者等优秀人士选聘50人,组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聘请“科创桥”人才库、宁乡籍优秀人才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的专家学者30人,组建大学生创新导师团;聘请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相关人士20人,组建大学生创业投资导师团。

二、招募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三、招募条件和分类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历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指导经验;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应具备相关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积极参加创业指导活动,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导师类别

1.大学生创业导师。面向企业高管、创业成功者等优秀人士选聘,主要是从事战略规划、市场研判、企业经营等方面工作并且熟悉企业管理的人才。

2.大学生创新导师。面向宁乡“科创桥”人才库、宁乡籍优秀人才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的专家学者选聘,主要是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大学生创业投资导师。面向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相关人员选聘,主要是从事风险评估、投融资、财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四、工作职责

为在宁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涵盖创业辅导、金融服务、法务保障、企业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主要包括:

1.为有创业意愿来宁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宁乡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2.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3.按需开展“大学生创业门诊”问诊答疑,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4.指导大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创业培训、创业教育论坛等活动,提供专业培训和意见指导;

5.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自主对接帮扶对象,不定期开展“面对面”项目指导;

6.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7.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五、招募和选聘流程

1.推荐申报

通过自荐、社会征集、机构推荐、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甄选导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附件:宁乡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于2025年5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nxtw88980066@163.com。

2.审核评选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团市委将联合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在满足评选条件基础上,适当考虑导师队伍专业结构及地域分布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3.结果公示

对拟聘任的创业导师通过“宁乡人才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颁发聘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宁乡市大学生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三年,纳入宁乡市大学生创业“百人导师资源库”。

六、激励管理

1.表彰激励。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支持向上申报大学生创业导师评奖评优项目;

2.相关待遇。导师根据安排开展工作,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误工补贴;

3.学习交流。创造条件推荐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重要成果以适当形式报有关部门参考或报市领导参阅;

4.典型推介。优秀导师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5.动态管理。建立导师服务跟踪评价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确认后予以解聘:

(1)以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或参与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导师形象的;

(2)泄漏服务对象商业秘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的。

“百人导师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自愿退出或解聘后出现空缺的,择优进行补充。

联系人:张佳威

联系电话:0731-88980066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科学技术局

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乡市金融事务中心

共青团宁乡市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附件:宁乡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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