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2024年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详见《山海关区2024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即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6、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8月12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信息发布
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cn”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将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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