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条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前满三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符合《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其他有关要求。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申请人学历或学力证明;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7.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1)指导老师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指导老师注册满15年的执业证书。
(3)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
8.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作为指导老师及已抽查学习笔记和检查临床实践记录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1998年6月26日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中医(民族医)专业有效行医资格的证明材料。
7.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来源于: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